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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局严格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 重拳出击开展矿山打非治违

发布时间:2025-09-02 08:28: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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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八条硬措施”,扎实履行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职责,广东局多措并举压实市县两级地方监管责任,推动清远市严厉开展矿山打非治违,实现全市矿产开发秩序明显好转。

2024年6月,广东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清远市清城区1家露天矿山,在因超层越界开采被公安部门追究刑责且尚未结案的情况下,顶风作案长期超层越界开采,暴露出地方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严重缺位、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矿山安全问题久拖不决等突出问题。

广东局坚持“查企验政、督政促企”,深入分析研判个案产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狠抓地方监管责任落实,通过约谈清城区政府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部门,向清远市政府发督办函等方式,推动从“个案查处”到“类案治理”,促进打非治违效能提升。

2024年9月以来,清远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矿山领域打非治违,共检查矿山企业271家,排查隐患483项(其中重大隐患8项),责令停产矿山企业5家,立案处罚矿山企业14家,处罚金额195.94万元。公安部门对非法违法采矿违法行为立案19起,破案16起,刑拘88人,逮捕19人,已移诉14人;同时共清理近年来矿产资源积案366宗,其中已结案306宗,移送公安机关24宗,其余案件正在依法积极处置中。2025年2月,清城区政府依法对涉案矿山实施关闭。广东局推动清远市“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实现行政查处与刑事打击无缝衔接,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执法效果。

下一步,广东局将全面总结分析“个案查处”工作,梳理形成“类案经验”,推动矿山打非治违从“个案探索”到“机制规范”,督促地方各级监管部门持续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深化落实“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全力提升督政效能,有力保障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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