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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请问露天矿山运用的“预裂爆破”费用是否可以列入安全费用的支出,如果可以,应该选择哪一条2024-01-31
    回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防冒顶片帮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等支出; (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设施设备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机械化、智能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智能化、机器人等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九)尾矿库闭库、销库费用支出;(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十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二)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请按照《办法》规定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2024-02-04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尊敬的广东局领导: 您们好,我是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东坑金矿安环科的吴其勇,东坑金矿位于信宜市105°方向直距42 km处,行政区划隶属广东省信宜市合水镇。 东坑金矿是我省第二大金矿,《信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明确将东坑金矿列入金属矿产重点开采区(CJ003区)。矿区面积1.2022平方公里,累计查明金矿石资源量225.2万吨,黄金金属量7.8吨,平均品位3.46g/t。目前正在规划开展采矿权范围深部资源勘查工程,预计新增黄金资源量6-10吨。矿山选矿系统和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采矿系统已完成部分通风、排水系统开拓工程。矿床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型,矿山设计采用平硐+斜坡道开拓方式,侧翼对角机械抽出式通风系统,自流式排水系统,井下无轨运输,采矿方法为留矿全面嗣后充填采矿法和平底结构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各自占比分别为90%和10%,废石全部用于充填采空区,综合损失率和贫化率均为10%;选矿系统产生的尾矿经压滤后全部外销,用于生产水泥、加气混凝土和陶瓷等建筑材料。 1.证照情况 目前,东坑金矿有效证照: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4400002009114110044291,有效期:2023年1月6日至2029年1月6日)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粤)FM安许证字[2013]Ob028II2),有效期:2013年10月29日至2016年10月28日。 2.保有资源量 2014年5月4日,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编制完成了《广东省信宜市东坑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进行了评审(粤资储评审字[2014]69号),并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完成了备案(粤国土资储备宇[2014]9号),资源储量备案结果如下: 东坑金矿矿床规模属中型,矿区累计查明金矿石资源量225.2万吨,平均品位3.46g/t,金金属量7793kg;其中,采矿许可证范围内(标高900m-455m)金矿石量47.9万吨,平均品位3.37g/t,金属量1615kg; 2008年6月13日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对信宜市东坑金矿申请开采标高延深的批复》(粤国土资矿管函[2008]892号),批复延伸范围内(标高455m-200m)金矿石量174.9万吨,平均品位3.50g/t,金属量6113kg。 批复延伸范围内矿体控制程度不够,控制的(332类)资源量仅占约12%,企业计划复产后两年内加强深部地质勘查工作,完成采矿权标高455m-200m范围延伸。 2023年1月6日,东坑金矿完成采矿许可证延续,采矿证有效期至2029年1月6日。公司已完成东坑金矿金矿地下开采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等编制工作。2023年4月向茂名市提交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三同时的请求,但在9月份茂名市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相关工作必须由省厅审查为由作出退件处理。公司按要求于9月去省应急厅提交申请,省厅以安全设施设计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未出台为由,至今仍未接收东坑金矿项目建设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材料。预计2024年一季度提交该申请。 我们东坑金矿由于前期各种原因一直停产,本来今年准备复产,人员招聘,资金投入对选厂进行维护保养,找第三方编制了《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因停产时间太长了,所以我们公司按照新的相关要求重新进行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工作,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资料原已向茂名市应急局提交过,因两办意见出台,故审查工作必须得省厅审查了。后来也和省厅联系过,因广东省2023年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未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未出台等原因暂时无法开展相关工作。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目前我们东坑金矿要恢复生产应该如何开展?或者说应具备哪些条件?谢谢!2024-01-15
    回复:202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由省级以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不得下放或者委托。2024年1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请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咨询相关事项。; 2024-01-22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尊敬的广东局领导: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19号)要求正常生产建设的现状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开展边坡监测系统建设。矿区北部边坡为190米高,而矿山东部、西部、南部边坡仅100米高,咨询:开展的边坡监测是否是针对矿区北部边坡,还是整个矿区都要部署相关工作开展监测?谢谢。2023-11-21
    回复: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19号)及其附件《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预警响应要求》规定,边坡监测系统监测范围包括“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现状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 2023-11-28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本人做为矿山主要负责人,通过考试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想问我做为该矿山的主要负责人能不能同时兼职该矿山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谢谢~2023-10-16
    回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以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23-10-17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我读大学时,学的专业是矿山机电专业,在煤矿机电行业已工作13年,中级工程师职称,在煤矿一直干主管技术员、技术主管等职务,但是这次招收的条件学历是本科,但是我是专科,不知能否报考此岗位,谢谢。2023-10-14
    回复:要求是本科学历,专科学历不能报考。; 2023-10-16 综合处
  • 咨询:刚到广东,如何查询广东省的“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相关的工作方案或对照检查表2023-09-29
    回复:“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如需查询上述3个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方案或对照检查表,请与当地应急管理局联系。; 2023-10-10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应每5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请问首次时间是按照采矿证时间还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时间,还是按照边坡形成时间记起?2023-09-11
    回复:您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第(十)项规定“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及排土场边坡高度大于100米的,应当逐年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边坡高度低于100米的露天矿山边坡应按照现行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第5.2.4.5条规定“每5年至少进行1次边坡稳定性分析”。首次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时间请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2023-09-15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19号),文件在设计要求中规定“露天矿山企业要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边坡监测系统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按设计实施及验收”。 咨询:我司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是否符合文件的规定,是否可以承接露天矿山企业的委托开展边坡监测系统设计工作。2023-09-07
    回复:您好,经咨询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法规科技司,文件中规定“具备相应设计资质”是指与原设计单位相同的设计资质,边坡监测系统设计是安全设施设计中的一部分,应取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设计资质。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为自然资源部门颁发,不符合文件规定,不能承接露天矿山企业的委托开展边坡监测系统设计工作。; 2023-09-12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9号,第二十一条:距工作台阶坡底线5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第三十一又规定: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感觉前后有矛盾,请问破碎生产线是否属于生产设施 ? 距离工作台阶的安全距离在50~300m之间可以吗?还是应该在矿区周边300m之外?2023-08-28
    回复:您好,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9号第二十一条是对在生产矿山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是对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部门的规定。前后不矛盾。破碎生产线属于生产设施,矿区内破碎生产线的布置以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为准。; 2023-08-30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广东某地某山坡转凹陷露天采石场在露天矿山总平面布置爆破威胁区内存在外部养鱼户鱼塘附属猪舍、生产资料存放构筑物(临时搭建的工棚),当地政府部门以文件形式认定为违建,但又未能拆除的情况下,可否参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一2020)_应急管理出版社(祁保明主编)解读,5.1.5露天矿山总平面布置要求释义,采取控制爆破,非爆破方式破岩等措施”。矿山主动委托了原设计单位采取非爆破方式破岩(即机械开采方式)设立禁爆区以满足安全距离需要进行了设计变更是否可行?2023-08-23
    回复:矿山有变更安全设施设计需求的,请咨询该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部门。; 2023-08-24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现有广东某地区某矿山企业,年生产规模15万立方米,开采矿种闪长岩,矿体比重约2.71t/m³,矿山的开采标高为+75~+10m标高,封闭圈的标高为+32m水平,即+32~+10m为凹陷开采,该项目在安全评价及监管过程中是否需引用《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2023-08-22
    回复:该矿山山坡露天开采阶段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适用《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2023-08-24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对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在矿安〔2022〕65号文中有写明当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一级)、橙色(二级)或者可能出现威胁矿山安全的重大险情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但是矿山在面对台风或者其他大风情况时,有没有具体规定在什么条件下应该停产撤人。 2023-08-15
    回复:建议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及制定的相关措施要求为准。; 2023-08-18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 号(十一)条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 1 人。 我矿企配备一名本科生学 矿物资源工程(原采矿专业)技术人员,矿物资源工程所学课程就含有地质学, 请问我企业算配备采矿、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了吗 谢谢领导不厌其烦解决矿企心中疑虑, 非常感谢2023-07-13
    回复: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十一)条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企业应按照要求每个相关专业均需配备至少1人。; 2023-07-18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尊敬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领导: 爆破公司仅承担非煤露天矿山的爆破专业服务,只承担钻孔技术指导、装药、联线、爆破警戒、起爆及爆后检查工序,不承担挖掘、运输、排水、破碎等其它作业工序,请问提供上述爆破专业服务的爆破公司是否必须提供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请给予明确答复。如果需要提供, 说明需要提供的法律法规依据。谢谢!2023-07-11
    回复: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采掘施工企业,是指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工程施工的单位,爆破公司如不承担采掘工程施工相关业务,原则上无需取得采掘施工安全许可。; 2023-07-17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广东局领导: 您好!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竹仔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基本情况:开采范围面积为0.92km2、开采深度+209m~+15m、生产规模为314万m3/a(建筑用花岗岩、风化土、风化石),本项目已编制《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竹仔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审查的批复。 本项目配套有生产加工区(既工业场地):占地约22万平米,生产加工能力为1500万吨/年(其中一期生产能力800万吨/年,二期建成后生产能力可达1500万吨/年),设置有粗碎车间、缓冲库、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压滤车间、成品库、装车楼、皮带输送机及通廊等。在已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中已包含“总体平面布置:工业场地安全设施和建(构)筑物防火”内容。 现想咨询:生产加工区是否需要单独编制安全设施设计?若要编制,需要提交至哪个层级的主管部门级审查?感谢领导热心答复,谢谢!2023-06-29
    回复: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该生产加工区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该生产加工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2023-07-04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 号(十一)条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 1 人。海南建筑用花岗岩山坡型采石场,爆破作业都外包有资质爆破公司来操作,采矿专业、地质专业外包爆破单位配备也可以呢? 感谢领导热心答复,谢谢2023-06-09
    回复: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外包露天矿山爆破工程的爆破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 2023-06-12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 号(十一)条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 1 人。相对年产60万吨/年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山坡型采石场矿山,爆破都是外包爆破公司作业,要配齐是否要求过严?2023-06-07
    回复: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外包露天矿山爆破工程的爆破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 2023-06-12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你好,打扰一下。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规程5.1.5,下列区域内部的设置有人员值守的建构筑物,我想咨询下,破碎生产线设立在爆破警戒范围内的话,是否一定要搬离?是否可以通过设立禁采区使其安全距离达标?2023-05-31
    回复: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1.5:“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有人员值守的建构筑物:受露天爆破威胁区域;储存爆破器材的危险区域;矿山防洪区域;受岩体变形、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区域。”其余事项请径向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2023-06-05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你好,根据《非煤矿山采矿术语标准》采石场的定义是:“以石料为开采对象的场所”,请问玻璃用石英矿露天采场是否属于“采石场”范畴?如两个相邻矿区不足300米年产50万吨以下的中小型玻璃用石英矿区开采均弃用原有的爆破开采,改用全机械开采重新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履行安全“三同时”是否可以?是否需要遵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23-05-31
    回复:根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采石场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并由原审查部门审查批准。”第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第十二条:“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其余事项请径向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2023-06-05 矿山安全监察处
  • 咨询:矿安〔2022〕4号(二十三)强化整合重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扶优汰劣、分类处置”的原则,推动对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及以上不同采矿权人的、相邻采矿权最小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实施整合重组,实现矿权、规划、主体、系统、管理“五统一”,严防假整合。鼓励具有管理和技术优势的大型非煤矿山兼并重组中小型非煤矿山。鼓励有能力的矿山科研技术单位为中小型非煤矿山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请问一下相邻采矿权最小距离是多少米?有无明确规定。2023-05-18
    回复: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二条:“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023-05-22 矿山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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