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采取七项硬措施强化春节前后矿山安全工作
1月21日,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矿山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保障春节及“两会”期间监察区域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正在梅州市督导暗访的局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局领导批示精神,连夜以远程方式召开班子会议,并商广东、海南两省应急管理厅,部署启动春节前后矿山安全生产严管模式。
一是每周由局领导带队,原则上监察员全部下沉,对重点地区、不放心矿山开展不间断暗查暗访,并抽查“不安全不生产”矿山落实情况。
二是市县政府领导对联系包保的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要在春节前后至少分别开展1次现场联系督导。
三是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长停矿山、废弃矿洞(井口)、发生过偷采盗采的乡镇开展“过筛子”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偷采盗采行为。
四是县级监管部门要全员“全覆盖”现场督导,市级监管部门至少督导抽查30%以上矿山。凡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不托底的矿山,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建。
五是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矿在岗,矿领导与工人同上同下带班,不放心区域必须坚决停产。
六是严格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把关,实施生产建设动态周调度,凡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或不符合程序的,一律推倒重来。
七是对春节、“两会”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一律从严追责、一律“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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