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警示教育
7月2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留神峪煤矿“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地下矿山隐蔽作业区域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广东局监察执法二处在韶关市组织监察片区5家重点地下矿山开展“打非治违”警示教育。
监察执法二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沁源留神峪煤矿“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安委办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等内容,并对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相关法律条款进行重点解读,通报了近期对监察区域两家矿山企业隐蔽作业区域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广东局分管负责同志对矿山“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再部署,强调广东局将对矿山隐蔽作业区域、监控造假、隐瞒下井人数等严重违法行为,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从严惩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求相关矿山企业认清形势,立即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明确凡是自查上报并积极整改隐蔽工作区域等重大事故隐患的,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凡是隐瞒不报、不知悔改,被群众举报、执法检查、暗查暗访发现的,一律“一案双查、一案双罚”,对实际控制人、最终获益人、幕后操控人和主要决策者和执行者,坚决依法“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警示教育还结合各地下矿山实际,就治本攻坚、“四化建设”、采掘施工队伍管理、防汛等重点工作进行针对性部署。
通过警示教育,相关矿山企业代表逐一发言,一致表示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隐蔽工作面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签署了《安全生产守法经营承诺书》。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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