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治本攻坚 筑牢矿山安全屏障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广东局紧扣国家局工作部署,立足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定位,统筹推动广东、海南两省矿山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以高位督政压实各方责任。创新督政工作机制,紧盯关键主体、重点事项、重要时段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市县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省级重点县“摘帽率”达36.4%,基层监管短板加快补齐。持续深化矿山分类处置,稳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中型矿山占比提升至57.8%,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是以精准监察规范矿业秩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控,靶向开展重点矿山抽查检查,推动矿山建立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年均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数同比增加59%,隐患排查治理质效持续提升。重拳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整治隐蔽作业区域、违法分包转包、监控数据造假等主观恶意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力度推动“行刑衔接”,实现矿业秩序整顿从“个案查处”向“类案整治”延伸,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以源头治理夯实安全根基。常态化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动两省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年底前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现重大灾害超前防控和系统治理。大力推进矿山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推动419个高危岗位减人增安;建成极端天气临灾预警系统,精准发送台风、强降雨预警信息,督促及时停产撤人8000多矿次,灾害综合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四是以科技赋能提升监察效能。搭建督政查企一体化信息平台,创新远程监察、无人机辅助监察等模式,推动监察执法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监察执法的精准性、实效性持续提升,智慧监察体系初步建成。
下一步,广东局将持续巩固三年攻坚成效,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不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守护粤琼两省矿山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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