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互动留言

互动留言

咨询情况
标题 关于爆破威胁范围内生产设施的相关咨询
咨询人 djh 咨询日期 2023-05-31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你好,打扰一下。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规程5.1.5,下列区域内部的设置有人员值守的建构筑物,我想咨询下,破碎生产线设立在爆破警戒范围内的话,是否一定要搬离?是否可以通过设立禁采区使其安全距离达标?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矿山安全监察处 办结日期 2023-06-05
回复内容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1.5:“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有人员值守的建构筑物:受露天爆破威胁区域;储存爆破器材的危险区域;矿山防洪区域;受岩体变形、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区域。”其余事项请径向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

0条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