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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来源:机关党委(纪检室) 作者:于永深 发布时间:2022-11-08 14:41: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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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国祥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应急管理部党委会、国家局党组(扩大)会、国家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等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局党组、局党组成员要做表率,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五个牢牢把握”重要要求,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东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按照党中央、应急部党委、国家局党组和广东省委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习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推进,持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

会议要求,要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第四季度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在安全监察期间,结合工作实际,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各层级责任,开展矿山重大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研究解决制约辖区矿山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二是聚焦监察主责,坚持督政督企。不折不扣完成今年监察计划;制定市县政府和监管部门监察清单,对标对表开展监察,推动市县政府和监管部门切实落实矿山安全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制定地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检查清单,通过查企业印证市县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共同推动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盯紧地下矿山和“头顶库”等高风险点。建立联系督导台账,扎实开展联系督导,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做好矿山系统性风险整治前期工作。结合矿山11种类型系统性风险和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与地方监管部门联合,谋划辖区矿山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五是推动区域性风险整治。协调推动重点涉矿地区研究矿山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制定“三个一批”清单,促进辖区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六是推动矿山基础性风险整治。坚持以查促训、以考促学,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有效提升矿山企业人员素质。七是开展综合督查。年底前对海南省高风险矿山开展集中综合督查。八是与广东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加强矿山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三方合作。九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与广东省、海南省应急厅建立矿山安全工作衔接机制。十是规范事故应急处置。编制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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