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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11月份理论学习安排

来源:机关党委(纪检室) 作者:于永深 发布时间:2022-11-08 11:01: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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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的部署,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大会系列重要讲话及相关文件。

二、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

三、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四、以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四至十六专题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第四专题“坚持敢于斗争”、第七专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第十六专题“统筹发展和安全”内容,各处室组织学习其他专题)。

五、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广东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学习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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