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综合处关于请推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决定组建广东、海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现请有关科研院校、大型矿山企业等单位结合实际,客观公正推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原则上每家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0人,推荐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有大局观,遵纪守法,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有关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坚持公道正派,热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能按时参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五、具有5年以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实践经验丰富,在采矿、安全、地质、测量、通风、机电、岩土、土木或者选矿(矿物加工)等专业方面,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深入地下矿山实地检查,无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年龄不超过63岁。
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jksjgdj_aqjcc@gd.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刘冰洁,020-83188785,15025697956。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综合处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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