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会同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2·22”坍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月24日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会同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海南省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2月26日至27日,督导组紧紧抓住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不够、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不按设计施工建设等重大风险,严格对矿山企业开展抽查检查。督导组已抽查检查了海口市、屯昌县的6家矿山企业,共发现隐患问题32条,已移交属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逐项落实整改。
督导组要求,各市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依法依规处理。要持续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排查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各类风险隐患,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要加大对停产停建矿山突击检查、明察暗访检查力度,杜绝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等行为,严防矿山事故发生。
2月28日至3月3日,督导组还将对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的非煤矿山开展督导检查,全力以赴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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