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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矿山安全监察处 作者:肖宝林 发布时间:2023-03-16 17:52: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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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

加大督政查企力度  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辖区矿山安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部署,广东局持续加大督政查企力度,坚决扛起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

2月22日当晚,广东局立即向广东、海南两省市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发送事故警示信息;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向两省涉矿市级政府印发《工作提示函》,研究制定强化矿山安全监察六条工作措施。

全国“两会”期间,广东局监察力量全部下沉一线,由分管局领导带队,会同广东、海南两省应急管理厅组成12个督导组,分别赴辖区21个重点涉矿市县38家矿山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复工复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共发现政府部门问题34条,督促5个市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强化措施;发现矿山企业问题隐患266条,其中重大隐患49条,责令6家矿山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12家矿山重新履行复工复产手续,督促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6家矿山采取停产整改措施,推动尾矿库闭库销号3座。

同时,持续调度辖区矿山复产复工情况,动态了解掌握矿山复工复产进度,严格24小时“四级”值班值守,有力保障了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国“两会”期间,未接到辖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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