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与两省应急厅联合开展第三季度矿山安全风险分析研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汛期矿山安全工作,合力超前防范化解汛期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当前汛期矿山安全形势,广东局对广东、海南两省矿山三季度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对两省矿山面临的事故风险、周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基础性风险、区域性风险等进行了深入研判,细化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同时,按照两省监管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7月中下旬,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通过视频会商、座谈交流的方式分别与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开展矿山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对第三季度矿山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广东省矿山17个方面、海南省矿山13个方面安全风险,并联合印发给两省涉矿市县应急管理局,督促矿山企业结合实际和汛期特点,细化管控措施,扎实做好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灾害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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