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持续强化汛期矿山安全督导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广东局坚持党建引领,以学促干,以干践行,在“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多次派出督导检查组对辖区重点涉矿市县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矿山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7月下旬以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同志率队先后对肇庆、湛江、云浮等3个地市、9个重点县(市、区)政府部门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以及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38条,提出工作建议40条;对今年发生事故的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高枨铅锌矿落实整改措施、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14家重点矿山企业落实汛期各项工作措施等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累计发现安全隐患114条,其中重大隐患27条,依法下达现场处置措施8次,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35人次、停止设施设备使用4台(套)。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市县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深查真改,确保汛期矿山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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