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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局牵头赴山东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监察

来源:监察执法一处 作者:李磊 发布时间:2023-10-08 15:18: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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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地区攻坚克难等重点工作,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省份异地监察的通知》(矿安〔2023〕120号)安排部署,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牵头,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同志任组长,广东局、辽宁局和湖南局各派出1名监察员,聘请2名专家,组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省份异地监察第五工作组(以下简称第五工作组),于2023年9月11日至28日对山东省临沂市及兰陵县、淄博市及高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为期三周的异地监察。

在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的支持配合下,第五工作组紧紧围绕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地区攻坚克难、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4大重点工作,坚持督政查企并重,先后检查了临沂市及兰陵县、淄博市及高新区政府及其有关监管部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累计发现问题31条。坚持井上与井下相结合、资料与现场相结合,紧盯C、D类矿山企业,抽查了临沂市兰陵县2家生产、1家基建地下矿山、1家正在回采尾矿库和淄博市高新区2家生产地下矿山、1家正在回采尾矿库等7家矿山企业,以及临沂市兰陵县2家“露天改井工”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累计发现隐患问题84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2条。针对以上问题,按照工作要求,第五工作组会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逐一向临沂市政府、淄博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促推动进一步落实矿山安全党政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地区狠抓专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推动临沂、淄博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异地监察结束后,第五工作组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进行了专题座谈,就进一步抓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全力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结合异地监察组织广东、海南两省7个涉矿地市、8个区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和15家矿山企业代表共近40人赴山东省烟台市应急管理局、莱州市山东黄金集团三山岛金矿(地下矿山)和福山区烟台山水水泥马院山石灰岩矿(露天矿山),现场实地学习考察了矿山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工作和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等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广东、海南两省矿山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加强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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