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本局动态>详细内容

广东局采取六项举措 推进《硬措施》落地见效

来源:矿山安全监察处 作者:曾勇伟 发布时间:2024-03-22 10:18:3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广东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集中收看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国家局编写的《学习辅导读本》,研究六项贯彻落实措施,全面推进《硬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印发工作方案。结合广东、海南两省矿山实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工作方案,对贯彻落实《硬措施》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国祥同志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8个方面、22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是开展宣传贯彻。局主要负责同志撰写个人署名文章,组织两省相关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谈体会、谈认识、谈落实,推动两省矿山行业互学互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带头赴两省市县和矿山企业开展宣讲,并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积极报道两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经验做法。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更新完善监察检查清单,将《硬措施》纳入督政查企重要内容,督促市县制定落实《硬措施》工作方案,推动矿山企业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对贯彻落实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进行通报,确保《硬措施》落地见效。

五是及时跟进督办。建立督办台账,开展执法监督和执纪监督,对未查处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重大隐患、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的监察员,依规追责问责;对宣贯《硬措施》迟缓,未按照局工作部署开展的,进行谈话提醒或公开批评。

六是定期调度报告。定期调度两省《硬措施》宣贯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形成阶段性报告上报国家局。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