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对韶关市矿山安全工作开展安全督导
5月20日至24日,广东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国祥带队到韶关市开展矿山安全督导。期间,冯国祥与韶关市委书记陈少荣、市长陈志清就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冯国祥带队深入一线,先后检查了武江区、乳源瑶族自治县、乐昌市共7家矿山企业,其中露天矿山3家,地下矿山4家,通过交流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党委政府和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推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并就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
冯国祥指出,近年来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冯国祥强调,一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严格非煤矿山源头管控,科学合理设置矿山,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进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矿山转型升级。三是扎实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面解决制约矿山安全发展的关键问题。四是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五是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广东局台风强降雨矿山应急处置“双七条”规定,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叫应、回应、响应”机制和停产撤人措施,确保矿山安全度汛。
韶关市政府副市长肖智勇,副秘书长李勇、张东灵,市应急管理局、武江区、乳源瑶族自治县、乐昌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陪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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