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对潮州市矿山安全生产开展督导检查并宣讲“八条硬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督促重点地区全力做好台风汛期矿山安全防控工作,9月23日至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率监察执法一处对潮州市开展矿山安全督导检查和计划监察,先后督导检查了潮州市和饶平县、潮安区、湘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三项重点工作”和“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的推进情况,随机抽查了7个矿山企业,并向相关市县政府反馈了监察情况,提出了工作建议。
在听取潮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就矿山安全工作汇报后,井健强调,一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落实矿山安全领导责任,以矿山安全高水平监管践行“两个维护”。二要紧紧抓住矿山安全“三项重点工作”不放松,紧密结合潮州市矿山“规模小、基础差、管理弱”的实际,持续深化“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三要持续加大“三个一批”工作力度,进一步引导饶平、潮安等县区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关闭退出,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督促湘桥区新建矿山合法合规建设。四要严格落实矿山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不断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有关部门对新建矿山和长停矿山的安全监管,持续深化矿山安全“打非治违”。五要加强台风强降雨期间矿山安全防范工作,高度重视潮州市受台风影响强降雨天气多发的实际情况,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启动灾害天气“叫应”机制,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相关措施,确保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监察期间,9月25日,监察执法一处结合监察潮州矿山安全工作实际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八条硬措施”面对面宣讲,对“八条硬措施”中的矿山企业、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等任务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潮州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