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聚焦地下矿山强化事故风险防控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始终把防范遏制矿山安全事故作为核心目标,针对近两年广东省、海南省辖区地下矿山零星事故频发的现状,把防控地下矿山事故风险作为头等大事,以“八条硬措施”为牵引,以“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为主线,坚持风险防控、执法检查、跟踪督办全面向地下矿山聚焦,不断强化安全监察,有力推动了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风险防控向地下矿山聚焦。联合广东、海南应急管理厅,突出重点地区和正常生产建设地下矿山,每季度开展动态风险分析研判,并向广东、海南两省各级监管部门发出预警,今年以来研判4次,确定主要风险67条,重点矿山72座。督促39座地下矿山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先后开展2次全覆盖专项检查,督促17座矿山推倒重来;指导广东省梅州市梅县、蕉岭县全面开展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安全监察向地下矿山聚焦。全年全局编制监察计划207矿次,其中重点矿山95矿次、地下矿山62矿次,分别占比45.9%、30%,累计抽查检查地下矿山47矿次,查处隐患问题572条,平均12.2条/矿。针对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地下矿山安全风险高发,组织专家开展为期一周的督导帮扶,认定16个系统性风险、31条重大事故隐患、122条隐患问题,并组织连平县委县政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肃开展专题约谈。
攻坚克难向地下矿山聚焦。始终把查处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作为防控事故的“杀手锏”,截至目前,累计查处447条重大事故隐患,其中地下矿山类重大事故隐患241条,占比54%;查处率平均2.3条/矿,其中地下矿山类平均6条/矿,类比接近3倍;推动广东省清远市查处矿山非法违法案件21宗,逮捕、拘留97人次,起诉30人;针对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天高矿业公司、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铁钴铜矿重大事故隐患多发等突出问题,严肃约谈地方党委政府和矿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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