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走细走深走实
为持续推动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落实到矿山一线,努力确保年末岁初矿山安全形势稳定,11月25日至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同志率有关处室,会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对梅州市矿山行业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活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期间,井健对梅州市梅县区、丰顺县、蕉岭县、平远县、大浦县人民政府的矿山安全工作开展了联系指导,与市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会商研判风险,提出改进措施,并与广东省矿山安全重点县—梅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了专题谈心谈话。
督查组抽查了梅州市及梅县区、平远县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梅州市金雁工业集团玉水硫铜矿和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仁居稀土矿现场检查,指出了有关政府及部门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2条;移送2家矿山企业隐患问题9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条。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要求梅州市政府及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政治要件”“第一议题”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有关部门及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到现场;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定期研究解决矿山安全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矿山“三个一批”和智能化建设,按照规定要求配齐配强矿山安全专业监管力量;要深入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活动,严格落实“八条硬措施”各方主体任务清单,扎实推进矿山安全“三项重点工作”;要紧盯生产建设矿山特别是地下矿山,强化矿山安全执法检查,持续加强央企国企业矿山属地安全监管,推动其它区县举一反三整改落实;要深刻吸取矿山事故教训,持续深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督促矿山企业维护安全稳定的局面,坚决确保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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