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及时调整重点矿山联系指导分工工作
为认真落实《分片分矿(库)联系指导重点矿山工作制度(试行)》,强化2025年重点矿山联系指导工作,压实矿山安全监察责任,近日,广东局对广东、海南两省正常生产建设的采深超800米、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复杂的地下矿山,现状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及排土场,尾矿库“头顶库”等5类重点矿山进行了全面摸底。按照以上率下、突出重点、督政促企、注重实效原则,对重点矿山所在的24个县(市、区)逐一明确了联系指导的局领导,将38家重点矿山逐矿逐库明确了联系指导监察员。
下一步,为超前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广东局将持续紧盯辖区重点矿山变化情况,适时将有关重点矿山、地区纳入联系指导范围,严防漏管失控,有力保障两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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