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二处“四举措” 推动辖区矿山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和广东局党组工作要求,监察执法二处立足实际,聚焦重点环节,创新工作方法,以“四举措”为抓手,全力推动辖区矿山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抓风险研判。全面摸排统计辖区矿山企业春节放假情况及复工复产时间,精准研判风险,督促市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对复工复产矿山的人员培训、设备运行排查、安全管理人员到岗等重点环节进行管控,加大对停工停产矿山的巡查力度,严防停产矿山明停暗开、违规生产。
二、抓统筹调度。建立“周调度+周评估”动态分析机制,自2月10日起实施每周专项调度,详细掌握辖区复工复产情况,并进行汇总、统计、评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为精准监察提供数据支撑。
三、抓责任落实。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前自查自验,上级企业或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现场验收等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对同一地区或上级公司出现2座及以上矿山未履行验收程序和标准的,直接约谈相关责任人。通过“政府+企业+监察”三方联动,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复工复产工作规范有序、风险可控。
四、抓服务指导。坚持“寓监察于服务”,结合年度监察工作计划,组建工作组下沉一线,通过“抽查一矿、服务一地”模式,对矿山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要设备,开展安全抽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对辖区矿山复工复产工作指导。
下一步,监察执法二处将持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安全监察与服务保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抓好辖区矿山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推动辖区矿山有序、安全、平稳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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