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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健率队到惠州市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来源:监察执法一处 作者:滕广强 发布时间:2022-09-15 10:50: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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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至10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率领广东局有关人员,会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惠州市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通过查企督政,全面履行国家监察职能,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督查组抽查检查了惠州市所属区县8家矿山企业,共计查处安全隐患50条,其中重大隐患12条,依法现场处置停用设备1台,制作执法文书10份,督促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产矿山3座。在查企的同时,督查组坚持检查+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市、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3次,在矿山企业召开现场会2次,协调解决矿山采矿许可证延期、尾矿库闭库销号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经督查组现场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初步同意为矿山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使“放管服”改革要求、惠企纾困政策真正落实见效。

查企是手段、督政是核心、安全是保障、发展是目的。督查组坚持把督政作为综合督查工作的重心,通过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计发现7个方面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对惠州市下一步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严格矿山安全准入门槛,推动整顿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淘汰退出一批“三个一批”见行见效。二是切实消除矿山监管盲区。将已关闭矿山在内的所有矿山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区县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厘清各自监管职责,明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三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市、县政府要从编制、人员、资金、设施设备等方面,不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四是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市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推动矿山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矿山安全标准实施等重点工作,发现开展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坚决“推倒重来”。五是强化安全生产,迎接二十大。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紧盯重大隐患整改和高危矿山安全监管,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区县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综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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