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赴海南省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调研检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9月15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玉辉,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一行赴海南省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调研检查。调研检查组与海南省应急管理厅进行了座谈交流,并联合对海口市、昌江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实地抽查检查了4家矿山(2家地下矿山、2家露天矿山)、3座尾矿库,发现问题隐患37条,其中重大隐患11条。
在与省应急管理厅座谈期间,调研检查组就下一步海南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双方合力推动市、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并倡议海南省从即日起到年底开展矿山安全百日攻坚活动。
在昌江县督导检查期间,督查组指出,昌江县作为全省唯一一家省级重点监管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5个突出”。一是一些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问题突出。二是重大隐患屡查屡犯问题突出。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不深入,流于形式较突出。四是矿山企业安全基础薄弱问题依然突出。五是矿山安全监管“不懂”“不会”“不严”“不实”问题依然突出。同时也面临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震荡期、极端天气频发期、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期、安全基础脆弱期、产业结构调整阵痛期、机构改革和领导调整过渡期等“六期叠加”安全风险。
督查组要求,昌江县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在“7个坚持”上下功夫。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要坚持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为主线,着力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活动。三要坚持以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为牛鼻子,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四要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为基础,提高矿山安全本质水平。五要坚持以事故教训为警示,补短板、守底板,推动工作,构建矿山安全长效机制。六要坚持以“三个一批”为抓手,推动矿山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七要坚持以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为关键,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古远新、总工程师刘祖仁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参加调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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