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举办第6期“党员干部大讲堂”
本期主题为“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月13日,广东局举办第6期“党员干部大讲堂”,综合处刘世才同志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应急值班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要求,以“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主题,详细解读了应急值班分级管理、应急值班人员范围、应急值班排班原则、应急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应急值班人员工作要求等内容;矿山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何贵亮同志重点对矿山事故应急处置流程中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局党组要求,值班值守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尽心尽职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值班员发现矿山、气象、地质灾害、地震等涉矿安全风险预警预报和异常情况时,值班员要立即通知相关处室、局领导赶赴值班室指挥调度,及时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二是值班值守人员应熟悉掌握《矿山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一旦遇到矿山事故,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接报、启动响应、应急出动、抢险救援等工作,有序、快速、高效处置矿山安全事故。三是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室负责总调度,按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视情况成立调度值班组、现场工作组、监察分析组(分析矿井基本情况和监察执法情况等)、宣传舆情组(动态跟踪管控舆情)等小组,做到临危不惧、忙而不乱。四是强化沟通协调,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信息前,应与省应急管理厅沟通协调,确保相关情况真实一致。向国家局值班室报告的同时,按规定向所在地省委、省政府值班室报告。五是严格值班值守纪律,对空岗、脱岗等行为批评教育、做岀公开检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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