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三年闭库销号10座尾矿库
近年来,广东省河源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工作的意见》,聚焦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举全市之力推进闭库治理销号。2021年以来,完成10座尾矿库闭库销号,其中2022年闭库销号7座,2023年闭库销号3座,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市尾矿库数量下降44.44%。2024年将继续治本攻坚,再闭库销号2座,坚决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守稳矿山安全“基本面”。
一、坚持高位推动,确保协调督促到位。一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尾矿库安全风险防范工作,4次专题听取汇报、作出专门批示,市政府分管领导6次主持召开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二是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市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3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尾矿库工作领导小组,累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8次,研究解决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30余个。三是建立健全14个部门参加联动机制,指挥调度30余次、联合督导16次、信息通报9次,确保了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对表交账、按期销号。
二、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河源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压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三方责任。二是制定尾矿库“一库一策”销库治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累计制定10个专项方案、细化100余项工作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照序时进度推进闭库销号工作。三是实施“周调度、月报告”制度,动态跟踪掌握销库进展,8次向推进缓慢的县政府发出工作提醒函,9次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督促指导,确保尾矿库销库推进不断档。
三、强化帮扶支持,确保闭库销号到位。一是在财政极其困难情况下,全市共投入3000多万资金用于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引导撬动有关单位及企业投入5000余万大力推进10座尾矿库闭库销号。二是加密督导检查频次,开展“四不两直”联合执法检查20余次,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严控销库工程质量,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序保障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三是加大帮扶力度,聘请尾矿库专家全方位排查全市登记在册尾矿库,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一库一档”,督促落实针对性处置措施,推动尾矿库进一步整改遗留问题43个,严把销库工程竣工验收关,高质高效完成闭库销号工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