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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开展非煤矿山水害专项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4-08-07 15:26: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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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要论述精神,针对地质灾害多发频发实际,制定印发《梅州市非煤矿山水害专项整治方案》,聚焦4个方面狠抓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全力防范遏制矿山安全事故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控风险。立足近期梅州地区特大暴雨频繁,地质灾害事故频发,针对非煤矿山致灾因素隐蔽性强、突发性急、危害性猛等特点,全面开展非煤矿山水害专项排查整治,督促严格落实防治水“五必须”“五严禁”等措施,精准施策,分类处置,坚决遏制矿山水害事故。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提升工作合力。由梅州市安委办组织牵头应急、自然资源、水务、住建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发挥联席工作制度优势,推动各部门联合督促指导、联合执法检查、联动处理处置,确保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三是狠抓工作重点,落细落实任务。以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排水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维护,尾矿库在线监测、调洪演练和高陡边坡矿山采场区域、排土场等方面为重点,从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切入,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四是企业全面自查,部门督导帮扶。专项治理分企业治理、督促落实、督导检查三个阶段进行,企业自主自查自纠要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治理工作;县(市、区)以问题导向加强指导帮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工作;市安委办对治理工作开展抽查督查,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一率推到重来。

通过开展非煤矿山水害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围绕水害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采取针对性检查措施,实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切实保证汛期梅州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责任压实压牢,努力确保全市矿山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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