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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局对清远市开展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督导

来源:监察执法二处 作者:邓运富 发布时间:2024-03-12 16:52: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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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推动各地积极学习宣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3月4日至8日,广东局对清远市开展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督导工作。

督导组结合监察计划,监督检查了清远英德市、清新区政府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紧盯复工复产和高风险矿山,抽查检查了6家矿山企业,其中复工复产矿山5家、150m以上高陡边坡矿山1家,共计查出安全隐患69条,其中重大隐患14条,督促地方监管部门责令停工矿山1家,坚决杜绝矿山“带病”建设施工,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对下一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广东局提出5项工作要求。一是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二是要确保“两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要下沉一线,进一步加强对高风险矿山的安全监管,落细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要严把复工复产关口。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执行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安全管控措施,不符合复工复产标准的一律按规定推倒重来。四是要扎实贯彻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立足“两个根本”,认真贯彻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动“三个一批”,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五是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矿山安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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